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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2009年度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会费的通知

2011-10-13 | 1814 次阅读 | 秘书处

各会员单位: 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已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。根据《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章程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会员交纳会费的规定,请各会员单位于2009年7月20日前缴纳2009年度会费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 、会费数额 (一)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人民币(含会长、副会 长、秘书长、理事单位); (二)团体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人民币。 二、会费缴纳方式: 会费收取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以前。各会员单位会费直接向协会秘书处缴纳,会费可通过转账、邮局汇款或面缴的方式向协会秘书处缴纳。采用转帐方式或邮局汇款时要在汇款单上注明“缴纳2009年度会费”和“单位名称”字样,协会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寄去或送达正式收据。本会收到会费后,即开具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正式收据。 收款单位: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昆明市滇池路支行 银行账号:915928727318091001 地 址: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大楼6楼6G室 联系电话:0871-6915300 0871-4146086 传 真:0871-4108381 联 系 人:李云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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