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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通告

公示

2017-08-18 | 2449 次阅读 | 秘书处
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章程》(2008年5月22日制定,经一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;2010年12月第一次修订,经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;2013年11月第二次修订,经二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;2015年1月第三次修订,经三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)第五章第五十条的规定,协会按照业务范围和发展需要,仅向会员收取年度会费,标准公示如下:

一、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伍万元人民币(含监事长、副监事长单位);

二、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叁万元人民币;

三、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叁万元人民币;

四、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伍仟元人民币。

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

2017年8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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